用户协议
《万仓直采用户服务协议》
更新日期:2026年9月20日|生效日期:2026年9月13日
首部
本协议是您与宁波榜一贸易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本公司""平台")之间就使用"万仓直采"平台服务所订立的契约。
请您在注册前完整阅读本协议,特别是以粗体标注的条款。 您勾选"我已阅读并同意《用户服务协议》与《隐私政策》"并完成注册,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、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全部内容。如您不同意,请勿注册或使用本平台服务。
第一条 定义
- 平台:指"万仓直采"网站(w.nbbangyi.cn)、微信小程序及后续推出的其他客户端。
- 会员(客户):指完成注册、通过平台购买商品的用户。注册会员无需邀请码。
- 团长:指经平台审核取得推广资格、可发展卖手并依本协议及《团长/卖手推广服务规则》获取推广服务费的用户。
- 卖手:指经团长邀请码加入、依前述规则获取推广服务费的用户。
- 商品来源类型:包括正品、尾货、库存商品、退货品、样品、进口商品等,具体以商品页面标注为准。
- 商品品级:平台对存在外观瑕疵的商品实行分级披露制度,分为 S 级、A 级、B 级、C 级,具体标准见《售后与退换货规则》。
第二条 服务说明与经营资质
- 平台是居家日用品零售平台,由宁波榜一贸易有限公司运营。
- 本公司已取得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(编号:浙B2-20261483),经营范围包括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(仅限经营类电子商务)、信息服务业务(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)。网站已完成 ICP 备案(浙ICP备2026050555号-1)。
- 平台提供商品展示、在线下单、支付结算、物流配送、售后服务,以及面向团长/卖手的推广服务与推广服务费结算。
第三条 账户注册与管理
- 会员注册:任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免费注册成为会员,无需邀请码。
- 团长/卖手:取得推广资格需经平台审核或由团长邀请(卖手须填写有效团长邀请码),不收取任何入门费、保证金或加盟费。
- 您应提供真实、准确、完整的注册信息,并及时更新。
- 您应妥善保管账户及密码,因您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。发现账户被他人非法使用的,应立即通知平台。
- 一个用户原则上仅可注册一个账户,不得恶意批量注册。
第四条 商品信息与交易规则
- 价格:商品价格、划线价、库存以订单提交时的页面显示为准。划线价指商品的参考原价,非成交价。
- 下单与合同成立:您提交订单并完成支付后,平台与您之间的买卖合同成立。平台保留对明显标价错误订单予以撤销并全额退款的权利。
- 支付:平台支持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方式,具体以结算页面为准。
- 商品图片、参数、文案由平台或供应商提供,因拍摄光线、显示设备差异导致的轻微色差属正常现象。
第五条 尾货与瑕疵商品特别说明 ⚖️律师复核
本条为平台商品特性的重要告知,请您务必阅读。
- 平台部分商品为尾货、库存商品、退货品、样品或进口商品,可能存在包装陈旧、批次不一、无原厂包装等情形,平台会在商品页面明确标注来源类型。
- 平台对存在外观瑕疵的商品实行分级披露:
| 品级 | 瑕疵说明 | 功能状态 |
|---|---|---|
| S 级 | 全新,无可见瑕疵 | 功能完好 |
| A 级 | 存在轻微外观瑕疵(如轻微划痕、包装破损) | 功能全新完好 |
| B 级 | 存在明显瑕疵,页面配实拍图明示 | 功能正常 |
| C 级 | 存在较明显瑕疵或配件可能不全,页面详尽说明 | 以页面说明为准 |
- 您理解并确认:您在充分知悉商品来源类型与品级瑕疵信息的前提下作出购买决定。平台已尽到瑕疵告知义务的,不构成欺诈。
- 平台承诺:无论商品属于何种品级,平台均保证商品符合保障人身、财产安全的要求。因商品存在危及人身、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造成损害的,平台依法承担责任。
第六条 配送与验收
- 平台按您填写的收货信息配送。因收货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送达的,相关损失由您承担。
- 请您在签收时当场验收。发现外包装破损、商品短缺或明显不符的,可拒收并立即联系客服。
- 签收后请在 48 小时内检查商品,发现问题的应及时通过平台客服提出。
第七条 售后服务与退换货
- 平台售后规则详见《售后与退换货规则》,该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。
- 属于质量问题的,平台依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承担修理、更换、退货责任,运费由平台承担。
- 七日无理由退货:对不属于法定除外情形且商品页面未特别标注"不支持无理由退货"的商品,您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。
- 特别提示:尾货、瑕疵品(B/C 级)因商品性质特殊,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。平台会在商品页面显著标注品级与实拍图,并在您下单时经您单独勾选确认;未经单独确认的,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。但质量问题仍按第 2 款处理,平台依法承担修理、更换、退货责任。
第八条 推广服务与推广服务费 ⚖️律师复核(重点)
本条及《团长/卖手推广服务规则》涉及平台推广体系,请重点阅读。
- 免费加入:成为团长或卖手不收取任何费用,平台不以任何名义收取入门费、加盟费、代理费或变相费用。
- 计酬基础:推广服务费仅基于真实商品交易的实际成交金额计算,不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。
- 佣金标准(以平台公示为准):
- 团长:其个人推广成交额的 10%
- 卖手:其个人推广成交额的 7%
- 平台不设团队计酬、不设层级奖励。 推广服务费仅就推广者本人直接推广产生的成交计算,不因其发展的卖手或下线的成交另行计酬。
- 平台可能向您展示团队人数、团队单量等数据。该等数据仅用于成员管理与荣誉评选(如季度/年度优秀团队评选),不作为任何计酬依据,也不产生任何收益。
- 归因规则:消费者通过团长/卖手的专属推广链接进入并下单的,该订单业绩归属该推广者;消费者复购时按其账户已绑定的归属关系计算。
- 结算周期:订单完成且经过 T+7 日(自订单支付之日起算)的结算冻结期后,扣除相应退款后转为可结算金额。
- 提现:可结算金额累计满 10 元起可提现,提现手续费由平台承担,通过微信零钱或银行卡转账支付。
- 税务:推广服务费属个人经营所得/劳务报酬,相关个人所得税由您依法承担。平台按《13 公司进出货税收方案》确定的路径履行税务义务:
- 起步期:平台委托具有委托代征资质的灵活用工平台代发佣金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代开发票(方案 C);
- 正轨期:推广者(尤其是头部团长)可注册个体工商户,以「推广服务费」名义开票、按经营所得自行申报,平台按发票金额付款(方案 B);
- 无论何种路径,平台均不将推广服务费定性为工资薪金,不构成劳动关系。
- 合规承诺:您推广时不得以"拉人头""静态收益""投入返利""多层次团队计酬"等名义宣传,不得夸大收益,不得虚假宣传商品。
第九条 用户行为规范
您不得利用平台从事下列行为:
- 发布违法违规信息,或从事欺诈、洗钱、赌博等违法活动;
- 恶意刷单、虚假交易、套取推广服务费;
- 使用外挂、爬虫等技术手段干扰平台正常运行;
- 冒用他人身份、盗用他人账户;
-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平台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。
违反前款约定的,平台有权采取警告、限制功能、冻结账户、扣除违规所得、终止服务等措施,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第十条 知识产权
平台的商标、标识、页面设计、文字、图形、软件及源代码等知识产权归本公司或相关权利人所有。未经书面许可,不得擅自使用、复制、传播或用于商业用途。
第十一条 责任限制
- 因不可抗力、第三方原因(如支付机构、物流、通信线路故障)导致服务中断或延迟的,平台在合理范围内免责,但应及时通知并尽力减少损失。
- 平台对您因使用平台服务产生的间接损失、预期利益损失不承担责任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- 本条不排除或限制平台依法应承担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。
第十二条 协议的变更与终止
- 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或业务需要修改本协议,修改后的协议将在平台公示。重大变更将通过站内通知、弹窗或短信等方式另行提示。
- 您不同意变更内容的,可停止使用并注销账户;变更公示后您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,视为接受变更。
- 您可随时申请注销账户。注销前应结清全部未完成交易与未结推广服务费。
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
- 本协议的订立、效力、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-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您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也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。
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
- 运营主体:宁波榜一贸易有限公司
- 客服电话:13056811131
- 客服邮箱:adai99999@foxmail.com
- 工作时间:工作日 9:00 - 17:3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- 联系地址: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百梁北路 259 号